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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
来源:礼贤镇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16

首次认证申报材料装订及报送方式

 县级工作机构需将申报材料分两份装订报送给市安办(各一份即可),装订顺序及材料要求如下(注:带“*”项目需根据申报主体具体情况提供):

材料一: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原件

(2)《无公害农产品抽样单》(每个检测产品一份)

(3)《产品检验报告》原件(同类产品可开根号合并检测)

材料二:

(1)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首次认证申报档案(格式详见附件1)

(2)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一个申报主体提供一份即可)

(5)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种植业需按照固定格式填写,详见附件2)

(6)农药标签(应与用药记录对应)

*(7)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牧业提供)

*(8)农户名单(有农户/社员需提供,格式详见附件3)

*(9)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协议(种植业、渔业需提供一份;畜牧业需提供两份)

*(10)不使用农药说明(有不用药产品时需提供)

*(11)土地租赁协议或自产自销说明(自产自销型合作社需提供)

*(12)标识征订信息备案表(需订标产品提供,格式见附件4)

(13)《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原件(委托及受检单位名称需与申请主体一致)

(14)《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委托及受检单位名称需与申请主体一致,产品名称需与申报名称一致)

 注:今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将不再登记申报企业的注册商标,故商标信息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