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须取得本区城镇户籍。在校学生不得申请。
2、申请人不能带父母或成年子女[18周岁{含}以上]。
3、离婚原则上满三年申请。
4、申请人及家属名下无住房。出售或赠与房屋需满三年(出售算资产,赠与算面积)
5、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保障房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住房使用面 |
家庭资产净值 |
1-3人 |
10万元及以下 |
15平米及以下 |
无要求 |
4人及以上 |
13元及以下 |
15平米及以下 |
无要求 |
6申请人需带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及申请人父(母)户口本,到镇社保科登记,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
具体细则请您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8927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