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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本镇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入市区重点高中奖励的实施办法
来源:礼贤镇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10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本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发广大师生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鼓励本镇籍学生刻苦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来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

1.本镇学籍中考考生(即学籍为礼贤民族中学和大辛庄中学的应届初三考生)。

2.市区重点高中包括:一是市内市级重点高中;二是大兴一中;三是兴华中学。

三、奖励数额及等级

考入市内市级重点学校每名学生奖励1000元。

考入大兴一中每名学生奖励800元。

考入兴华中学每名学生奖励500元。

四、本办法适用于礼贤镇学籍应届初三考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