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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确认办理(户籍人口)
来源:礼贤镇网站          发布日期:2017-08-01

【办理依据】京卫指导〔2016〕8号文

【对象范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经区卫生计生委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交材料】原件:双方户口本(子女页或出生证明)、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再婚方需要提供历次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非京籍一方出具原籍区县级的婚育证明。

【受理单位详细资料】

办理部门:礼贤镇行政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地       址:大兴区礼贤镇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010-89271479

乘车路线:乘坐844路或24路到小马坊村南站

【特殊规定】无